大学本科,行政管理相关专业,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流程,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基础计算机应用能力; 身体健康,能肩负本岗位正常工作,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办公。
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熟悉政府有关政策的条例和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公司行政后勤费用预算、计划,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协调后勤物业管理公司日常的食堂、安保、清洁、绿化和物业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后勤物业公司的监督和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管理管理台账记录,并按照规定及要求及时向上报。
中海海南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发电)又称洋浦电厂,位于海南省西北部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最南端,三面环海,占地15公顷,距海口市138公里。公司拥有2套siemensV94.2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40MW,是海南省第三大电厂,也是海南省最大的天然气发电厂。
洋浦电厂始建于1993年,总投资达21.6亿港元,原系外贸企业,初建规模为3台12.5MW柴油发电机组和2台138MW单循环燃油发电机组,于1995年投产运营。2000年11月,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收购洋浦电厂。
随着 “东方1-1”天然气田(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西104公里的北部湾海域)的开发,洋浦电厂开始了以天然气代替柴油为燃料的技术改造,同时利用2台燃气轮机排出的大量烟气的热能进行余热发电的技术改造工程,这两个项目被列入海南省重点工程,并于2002年12月15日动工。2003年10月,油改气工程竣工;2004年1月6日余热发电一期工程并网发电,2004年12月28日余热发电二期工程竣工并正式投入生产。
2005年4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属的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8亿元,将其所持有的海南洋浦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份由49%增加到95%,海南省国资委所属海南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另5%的股权。洋浦电厂为了发展的需要,正式更名为中海海南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目前承担着海南省基本负荷和调峰负荷的双重发电任务,以“东方1-1”气田天然气为燃料,利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进行发电,其特点是废物排放水平大大低于燃煤发电厂,不产生飞尘和二氧化硫,而且发电效率高(单循环33%,联合循环50%),并具有燃气轮机启停速度快,调峰能力强等特点。
截止到2017年11月18日,海南发电已累计安全生产5000天,作为海南省最重要的调峰、调频电厂,海南发电为海南省电网迎峰度夏确保供电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