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日常管理
1.1在EHS部部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部和省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1.2及时传达华润集团、电力控股、东北大区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职业健康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落实;
1.3组织编制本公司环境保护、职业健康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4组织本公司的环境监测、环境污染及污染源的调查、环境治理及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1.5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编写事故报告;
1.6定期组织环保技术监督网会议的召开,具体指导与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1.7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规和 本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1.8组织公司危险因素、职业健康检测和体检工作。
2.监督管理
2.1参与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2.2按照《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要求,监督和指导环境监测站的日常工作;
2.3监督本公司环保工程及粉煤灰(渣)、脱硫石膏等综合利用及专项经费利用情况;
2.4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措施费用的计划执行情况;
3.项目管理
3.1掌握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和投运情况;
3.2负责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对外技术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3.3负责协调在环境保护中公司各部门的任务与责任,并提出具体执行意见;
3.4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环保节能、工程管理、电力等相关专业;
3.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
4.2年以上电厂相关专业生产或建设工作经验,1年以上安全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5.熟悉电力企业生产工艺过程,掌握各工艺过程安全管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内容、途径、方法,并对其能够进行有效性的识别和处理;
6.掌握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事件、事故处理知识;熟悉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及节能减排管理方面知识;全面掌握安全防护、触电急救及消防的基本知识。
注:具体薪酬面议。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润电力”)成立于2001年8月,2003年11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2009年6月纳入香港恒生指数成分股,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润集团”)旗舰香港上市公司,是中国效率最高、效益最好的综合能源公司之一,业态涉及火电、煤炭、风电、水电、分布式能源、核电、光伏发电等领域。
华润电力东北大区于2016年5月17日成立,对原华润电力火电东北分公司及新能源东北分公司进行了整合,业务包括东北三省区域内火电、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运营等。
大区目前下辖有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华润电力(辽宁)有限公司、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华润电力鞍山热电筹建处、华润电力沈阳热电扩建项目筹建处、新能源运维公司。